診所化妝品標示抽查1成5不合格 誇大療效 !!
診所化妝品標示抽查1成5不合格 誇大療效

· 2010-12-27 中國時報【中廣新聞/李書璇】

坊間許多皮膚科診所都有販售化妝品及保養品,臺北市衛生局今天公佈坊間皮膚科或整形外科化粧品標示抽查結果,發現不合合格率仍達一成五,不合格商品中更大多都誇大宣稱療效;衛生局呼籲民眾,選購化粧品不要輕信誇大療效宣稱,並且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,還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。

臺北市衛生局27號公佈市內15家皮膚科或整形外科診所使用的化粧品標示檢查結果,檢查97件中,有15件標示不符規定,其中更有7件商品同時涉及標示不全與誇大宣稱。衛生局表示,根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,化粧品同時具有外盒包裝及容器者,應標示「製造廠名稱、地址(國產者)」、「進口商名稱、地址(輸入者)」、「內容物淨重或容量」、「用途」、「用法」、「批號或出廠日期」、「全成分」、「保存方法及期限」、「許可證字號(含藥化粧品者)」等9項。

衛生局也說,一般化粧品不得有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的宣稱,但在查獲的15件違規產品中,涉及誇大、療效、易生誤解的高達12件,用詞中提到包括:「藉抗發炎活性成份,幫助表皮防禦細菌」、「促進膠原蛋白增生」等,都已經涉及醫療上的治療效果。衛生局強調,化粧品標示如果涉及上述宣稱或標示不全,將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8條,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。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違規的化粧品,也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(外縣市民眾撥打02-27208889


 

2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謝怡雯 的頭像
    謝怡雯

    騰訊控股

    謝怡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